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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使用原则2017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3-29 】


“陕西省现代装备绿色制造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立项原则和经费使用说明

“陕西省现代装备绿色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简称中心)已于2013年由省教育厅与财政厅联合发文批准设立,20142015年度获得省拨专项经费300万元。该经费按项目立项分配使用。

一、根据中心的发展目标,针对企业当前及未来5-10年的技术研发需求,所立项目要具有“前瞻性,引导性”,聚焦校企“协同与创新”等工作,按建设平台分立3个项目。

二、项目按平台立项,每个平台按100万元预算。中心有“现代装备设计制造理论及分析方法,现代装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现代装备测控及系统集成技术3个平台。2017329日经技术研究院院长曾昭智咨询教育厅和财务处项目经费参照省教育厅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校内参照《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最好不要有人员费。2017525日至61日经与财务处杨主任沟通,他请示后由项目负责人修改项目申请表中预算,现按《西安理工大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不能报销人员费、劳务费和招待费。

三、项目要体现校内协同和与企业协同工作,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由校企双方(企业人员应包括主要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成课题组,由申请人担任组长。项目研究年限为12年。《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报校科技处备案。

四、举行项目中期检查,检查合格者继续进行,不合格者将终止立项支持。

五、课题完成以后,中心统一组织结题验收。要有下列成果: 

1.与项目服务企业签约,且到校经费额度超过拾万元;

2.独立或与项目服务企业联合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目至3项;

3.项目成果及项目技术支撑的产品通过市级或省级鉴定;或项目成果及项目技术支撑的产品获市级政府或省级政府科技奖励。

4.未列出的其它标志性成果。

陕西省现代装备绿色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办公室

2017年329